南宫NG·28(中国)相信品牌力量
当前位置:首页 > 典型案例 > 典型案例

河池市通报6起矿产资源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

日期:2025-05-26

  经查,广西凤山县某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0年9月在凤山县凤城镇坡雄堡擅自开采饰面用灰岩矿。凤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月5日对广西凤山县某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无证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1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并处罚款2万元,限期拆除采矿设备。2021年4月30日凤山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凤山县公安局,同日凤山县公安局受理并立案。2022年1月10日★▪,凤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广西凤山县某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50万元;判决韦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上缴国库;判决雷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上缴国库;判决韦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上缴国库;判决王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上缴国库△▼。

  六■、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新坡村六标屯覃某某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案

  经查★-★,南丹县某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在广西南丹县车河镇大坪村某某矿区越界开采锡多金属矿。南丹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7月2日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10月12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635万元,限期拆除采矿设备。2019年11月7日南丹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南丹县公安局处理。2020年6月29日,南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南丹县某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8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574.0392万元;判决南丹县某某矿业投资公司陈某某犯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决南丹县某某矿业投资公司张某某犯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经查,2020年7月6日,吴某某△■■、覃某★△、覃某某在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围道村覃某某采石场,未按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治理…◆-,且违法开采饰面用灰岩矿。河池市宜州区德胜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0日立案查处,2021年5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采矿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2021年5月18日……•,违法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及退还违法所得●★。

  经查,违法当事人陈某和罗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1月至2020年11月擅自在河池市东兰县三弄乡深洞村三江屯弄伞山开采饰面用灰岩矿。2020年12月1日,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1月15日,经第三方机构勘测鉴定▼…★,陈某和罗某某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84.45万元。2021年9月15日,东兰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022年1月27日,东兰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陈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经查,违法当事人韦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擅自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同进村板德屯采挖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2020年5月21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1月12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022年11月24日,经第三方机构勘测鉴定,韦某某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66.98万元。2023年9月18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韦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五=■★、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才乡同进村板德屯韦某某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案

  经查,违法当事人覃某某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擅自在环江县大才乡新坡村六标屯开采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2020年7月…,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对该案进行调查,并聘请第三方机构现场勘测鉴定•,经评估鉴定,覃某某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96.45万元△•。2022年1月12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2023年11月10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覃某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年来,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为保护我市秀美生态环境,维护矿产资源开发良好秩序,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6起矿产资源违法问题典型案例(第一批)★,以持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